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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瓊離職事件再顯戲劇戲碼 三方簽字離職補償協議扇臉市長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18-02-19
  (本報記者晨楓)北維加斯前城市華裔女經理劉瓊(Qiong Liu)離職事件再演戲劇化戲碼!市長約翰.李(John Lee)前腳剛表態“沒有任何離職補償協議”陷劉瓊“違規追溯加薪”調查漩渦,後腳媒體就曝光了有其署名的離職補償協議“扇臉”,約翰.李則尷尬地辯稱任何離職補償必須經市議會全票批準才有效。
  1月初,時任北維加斯城市女經理的劉瓊欲解雇下屬助理即市長約翰.李的“親密盟友”Ryann Juden,但解雇不僅未果自己更被離職,“欲辭退下屬,反被迫辭職”逆轉劇情引發媒體關注,事件原本因劉瓊“獲離職補償”主動退休已平息,但不料2月初市政府官員卻“翻臉”指責劉瓊涉嫌偽造城市文件、以權謀私而再掀波瀾,2月7日市議會更以4:1投票否決了劉瓊正常離職遣返狀態——其離職不僅沒有追溯加薪且無任何正常的遣散費補償,更嚴重或被控各類違規。整個事件發展至當前,劉瓊可以說“四面楚歌”,不料上周末媒體曝光了一份三方簽字離職補償協議則直接“扇臉”市長約翰.李而使得事件再出現戲劇化戲碼!媒體指出,2月7日舉行的有關“劉瓊離職補償和追溯加薪事項”聽證會上,市長約翰.李突然一反常態、激烈辯駁劉瓊且作證市政府從未與劉瓊簽署有離職補償協議,僅承認自己參與了“談判”離職,使得市議會作出了不利於劉瓊的投票表決,但曝光的三方簽字離職補償協議則“白紙黑字”寫有約翰.李的名字,另外兩簽字人則是劉瓊和北維加斯市人力資源總監Cass Palmer:簽字日期為1月9日即劉瓊離職的前一天;協議為手寫,書寫在一張撕下來的橫格筆記本紙上,顯示這份協議“倉促”定於三方閉門離職談判中;協議規定2月2日劉瓊離職退休,獲得12個月工資補償、獲公共雇員醫療福利和病假支付,且承諾保證劉瓊獲得其合同列明的所有離職遣散費補償和福利支付。除了離職補償協議,另曝光有一式三張三方簽字離職遣散費補償備忘錄:簽署於1月10日即劉瓊離職當天;簽字人為劉瓊、人力資源部總監Cass Palmer和城市書記官Catherine Raynor;備忘錄再次重申了此前簽署的離職補償協議內容,但正式離職退休時間則推至2月9日,最重要地是備忘錄明確了授予劉瓊2.5萬美元追溯加薪至2015年;同時特別注明,除非市議會以正常遣散狀態批準劉瓊離職,否則劉瓊的辭職不能被接受。媒體獲悉,直至1月23日之前,劉瓊一直與約翰.李市長等政府官員“談判”落實補償協議和備忘錄的相關條款,但不知何故雙方談判分歧矛盾突然尖銳,進而2月7日市議會聽證會上約翰.李公然否認有任何離職補償協議,這也使得市議會最終作出了不利於劉瓊的表決。北維加斯政府發言人Delen Goldberg則指出,為了獲得更豐厚離職、遣散補償,劉瓊一直試圖修改補償協議,苛求太多才導致市議會“否決”。
  曝光的離職補償協議和相關遣散費備忘錄明確無誤地簽署市政府官員名字,可謂“扇臉”約翰.李否認補償協議“作證”,而市議會則自始至終“視而不見”未提協議的任何內容。針對曝光的離職補償協議,約翰.李辯稱協議並非正式合同,僅是“描述”各方談判的話題內容,僅代表自己支持某些話題,但這一切均有前提即劉瓊不能有任何“不良行為”,且補償最終必須獲得市議會正式批準。針對離職前提交的追溯加薪申請(未獲得市議會批準)被指責為涉違規的問題,劉瓊表示,自己通過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了申請,未獲得市議會批準僅是“行政程序性”失誤。根據2月7日市議會投票決議,劉瓊訴求的合同遣散條款“高達61.3萬美元一攬子遣散工資、保險、病假工資及退休福利”被否決,且質疑其追溯加薪申請為合同違規,意味著合同違規下將面臨解雇而非正常離職遣散,非正常離職下劉瓊將無法獲得工作合同所授予的任何遣散費和福利補償。市政府官員證實,市政府已組成調查組對劉瓊進行某涉違規行為的調查,甚至調查引入了FBI。針對市議會的決議和調查指控,劉瓊痛斥決議、指控為約翰.李報復自己解雇其“親密盟友”得力幹將Ryann Juden的陰謀,同時表示會聘請律師捍衛自己的利益,且已正式要求市議會舉行公聽會來檢視整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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