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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郭臺強被告發教唆殺人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網絡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7-08-11
 當年叫小弟朝時任中影董事長蔡正元服務處開槍,並已入監服刑完畢的男子翁炳堯,昨在律師周武榮陪同下到臺北地檢署「自首」。翁稱當年是受中影買家、正崴董事長郭臺強指使,談妥以中影成交價卅二億元的一成,做為殺蔡的對價,他落網後為保護郭而作偽證,稱不認識也未與郭碰面。北檢昨偵訊翁後將他請回,但限制住居。
  正崴發言體系昨表示,今天上午十一時郭臺強將在八德路中影大樓親自召開記者會,向外界說明中影案,並回應外界問題。至於被指控教唆殺人一事,「一定會提出誹謗告訴!」
  翁另指為使幕後指使者受罰,另告發主導三中案的前總統馬英九、郭臺強、郭妻羅玉珍、莊婉均教唆殺人罪。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昨回應駁斥其毫無證據、胡亂指控。徐巧芯說,仔細閱讀控告馬英九涉及教唆殺人的理由,竟然只有「顧慮及馬英九時任總統大位始噤聲」,翁所述的「犯罪事實」中,完全沒有指他參與槍擊是來自馬英九教唆,也未提出任何證據,卻把馬英九也列入教唆殺人的告發對象,實在是荒唐至極。
  翁炳堯昨指稱,國民黨高層為籌某人競選經費,要郭出錢買中影,須逼退蔡正元,牽線人則是臺南市前議長李全教,槍案當天是國民黨中常委投票,若蔡當選就糟了,高層要他當天一定要開槍,「所以蔡正元一定要…,死人不會講話嘛。」
  周武榮表示,翁炳堯及同夥臺南東門幫老大甘憲成(已過世),自九十六年三月開始,親向莊婉均、羅玉珍二人索討槍案前置作業費用,包括買車、買槍、找小弟等開銷,翁拿過一次,甘拿過數次,總額近二千萬元。
  九十六年十月,翁炳堯落網遭羈押;翁說,莊婉均胞弟莊其田還象徵性寄二千元給他,要他不要急;九十八年、九十九年,士林地檢署及臺北地檢署分別提訊翁,問他認不認識郭臺強?翁說,他為了三億元尾款,作偽證稱不認識郭臺強,全推給甘憲成,事後卻沒拿到錢,郭臺強則達到目的當上中影董事長,莊婉均成為郭的董事,他自認被黑吃黑。
  翁炳堯還說,郭擔心惹上麻煩也有備案,槍案當天早上,他從臺南找來的小弟開車北上,改搭計程車至正崴公司,放六顆子彈佈置成郭被恐嚇的樣子,槍案後郭就不會被懷疑。
  對於被指為牽線人,李全教昨駁斥「無聊!」、「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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