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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遊限駛300公里 遊覽車業者反彈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網絡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7-02-22
 交通部觀光局昨檢討國內「一日遊」行程,考量臺北出發前往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行程的時間與路況有一定風險,這些行程商品應先下架,只要符合了有接替駕駛、每位駕駛每日限駛三百公里等安全標準,才能出團,廿四日前就會全面實施。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說明,新規定主要針對以遊覽車為交通工具的國旅產品,要求每位駕駛行駛平面道路每日以不超過三百公里,含山區道路不超過兩百公里。例如,臺北─武陵來回就要三百廿公里、清境農場五百公里、花蓮三百五十公里、阿里山六百四十公里,遊覽車行駛三百公里加上景點停留、購物、吃飯時間,都有牴觸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駕車時間與勞基法工時的疑慮。
  但客運業則不在此限,客運單純把客人送到目的地,臺北到高雄大約五小時就能抵達,較無違反工時與駕車時間的疑慮。
  觀光局原本追蹤了一百條一日遊行程商品,昨晚僅剩下廿多條還會繼續營運,其他都已下架停賣。觀光局後續會再檢視「二日遊」或「多日遊」,盼業者先行調整有風險疑慮的路線。
  張錫聰說,業者如不願意調整應下架商品行程,就會在觀光局消費專區上公告周知,並強制下架,目前因多數業者都已下架或承諾改善,將視狀況再擇期公布危險旅團產品名單。若仍持續銷售,就可依法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若業者因改善內容而增加成本,基本上不能對消費者加價。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商品有安全疑慮就下架,方向是對的,畢竟一日遊一直存在工作超時的問題。但因二二八連假馬上就到了,如有旅客行程受到影響,可要求全額退費。
  遊覽車公會發表聲明表示,旅行社應該依照勞動工時規定在八小時內規劃旅客行程,否則若遇交通尖離峰或塞車及不可抗拒之因素,易讓司機超時疲勞駕駛。
  記者昨天走訪阿里山公路觸口段供遊覽車下客休息的停車場,余姓司機的總工時十二小時,他贊成兩名司機輪流開車,但南部司機缺工,安排雙駕駛有難度。
  旅客羅小姐支持這種預防性下架政策;屏東市民張高霞則說,一日遊機動性高,變成二日遊旅費恐會增加。
  燦星旅遊表示,未來雪霸、武陵等景點將讓消費者住一晚再繼續玩,至於九族文化村一日遊,預估每人會多出五百元團費,盼消費者能夠在安全的前提下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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