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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運鈔客 1年半錢進泰國逾4億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網絡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7-01-13
 地下匯兌商機龐大,「人肉運鈔客」夾帶鉅額臺幣在機場闖關的案件層出不窮,58歲泰國籍吳姓女子與44歲同鄉古姓男子,協助在泰國的胞妹,從臺灣運送鉅款回泰國,大賺價差,1年半就運出臺幣4億多元,警逮2人及負責到各地收現金的54歲臺灣籍李女,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3人。
  過去人肉運臺幣出國沒有罰則,即使查獲,只能清點後發還,單是去年,桃園機場就查獲旅客夾帶臺幣超過3億元。有鑑於此,立法院去年12月28日已修正洗錢防制法,今年6月28日起,出境旅客攜帶超量臺幣或未申報臺幣闖關,將會全數沒入。
  起訴書指出,吳女的胞妹專營地下匯兌,她在泰國遠端遙控指揮李女,到臺灣各地的泰國雜貨店收貨、送貨時,順便收取店家欲地下匯兌的現金,再轉交給吳女、古男搭機帶回泰國。2人從102年8月至104年1月,成功運出3億元及1億多元臺幣,抵達泰國後交給吳女胞妹兌換泰銖,大賺匯率價差。
  吳女坦承協助胞妹運鈔,表示往來臺灣、泰國的機票錢都由胞妹支應,每趟有3、4千元泰銖的運送工資。古男供稱,以報紙包裹現金夾藏在行李箱或隨身行李,抵達泰國後交給吳女胞妹,每天有1000元泰銖的酬勞。
  檢方查出,光是吳女1人就成功運鈔44次,她運出的金額超過臺幣3億元,依違反銀行法起訴3人,並對吳女的胞妹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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