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被通稱為安樂死法案的「選擇結束生命法案(End of Life Option Act)」在經過州參議員激烈的辯論之後,今天以23比14的票數通過,只要未來能在州眾議會通過,再交由州長布朗(Jerry Brown)簽署,就能正式實施。
過去加州就曾多次希望為安樂死立法,但屢次遭受失敗,如果未來能在州眾議會順利通過,加州將繼俄勒岡州、佛蒙特州以及華盛頓州之後,第4個立法保障安樂死的州;另外在新墨西哥州與蒙大拿州的法院判例,也都接受安樂死。
這次的法案能夠在參議會通過,29歲的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畢業生梅納(Britanny Maynard)被認為是關鍵。梅納因為被診斷出腦癌,希望尋求安樂死,但加州卻缺乏法律保障,因此梅納與她的先生只好搬到俄勒岡州接受安樂死。在今天的表決同時,梅納的家人也在州參議會觀看。
梅納的先生狄亞士(Dan Diaz)說,梅納對於這個結果一定會很開心。
加州的安樂死法案其實也是以俄勒岡州的為標準,但只有兩個關鍵的差異,首先是對於非英語母語的患者,必須附有翻譯人員,同時藥師也可以參與安樂死,而非只有醫師。